根據寶馬公司的說法,上述所有車型都具有緊急停車信號功能,在整個制動機動過程中應保持后制動燈亮著。然而,該公司發現,在某些情況下,燈是閃爍,而不是連續亮。這不僅使受影響的車不符合聯邦機動車安全標準(FMVSS),而且還會造成安全隱患,因為閃爍的剎車燈可能會被其他道路使用者誤解。